1月6日凌晨,重庆高新区学城大道与大学城东一路转盘处,一辆小车在行驶中突然冲进了花台中央,车辆受损严重。
高新区交巡警支队大学城大队接到群众报警,到达事故地点后,民警发现驾驶员于某也在事故现场旁站着,人摇摇晃晃的,浑身散发着浓重的酒气,说话含糊不清。
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,于某呼气酒精检测含量高达229mg/100ml,已经达到醉驾标准。随后办案民警立即将于某带至附近医院进行血样提取。

办案民警经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及询问肇事驾驶员于某得知,原来1月5日18时30分左右,于某与朋友在沙坪坝区金科天宸附近一家“老北京涮羊肉”饭店吃饭,期间于某共喝了四两白酒。
23时饭局结束,于某不顾朋友劝阻,酒后驾车沿永祥路、学城大道行驶回家,行驶至学城大道与大学城东一路转盘处时,由于饮酒过多,意识已经不是很清晰,驾车直接撞上了环岛花台,又在空中旋转几圈之后,才落在了地上,造成环岛花台,绿化及自己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受损的交通事故。万幸的是,于某系了安全带,没有人员受伤。
目前,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,他将面临的是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,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

而且,于某所驾车辆也是借的朋友的,还是21年6月份才买的新车,落地都花了七十几万,但是于某是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,事故造成的公共设施赔偿和十几万元的车辆损失,保险公司不予赔偿,这些巨额赔偿都将由于某自己承担。
交巡警提示:广大驾驶员一定要引以为戒,充分认识到酒后驾车的危害性,遵章守纪坚决杜绝酒驾,切不可心存侥幸,酿成大错,后悔莫及。
上游新闻记者 宋剑
编辑:夏洪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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